本报评论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监督体系的完善与创新至关重要。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以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纪巡审”联动监督,正逐渐成为提升监督效能的有力举措,如何通过三种监督力量“协同融合”,实现“1+1+1>3”的叠加效应?
固本之策是监督力量“协同作战”,增强“一盘棋”的意识。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利剑”,审计是经济监督的“尖兵”,纪检是监督执纪的“铁军”,各有侧重,但若各自为战,难免存在业务壁垒与监督盲区。如果可以协同联动,就能实现优势互补。要实现“纪巡审”监督力量深度衔接,就要注重制度共建、计划共商,特别要加强对监督对象的统筹,将问题多、风险高的项目和环节作为共同关注重点,避免重复监督与监督空白。注重手段互补协同尤为重要,巡视巡察发挥政治敏锐性和深入了解“人”与“事”的优势,为审计提供问题线索和突破口;审计精准核查,揭示资金异常流动、项目违规操作等具体问题,助力巡视巡察发现“跑冒滴漏”背后的管理漏洞、决策风险乃至作风与腐败问题;纪检及时介入,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置,三方寻找各自职责范围的“最大公约数”。打最硬的铁,须是铁打的人——凝聚监督合力还应促进人员高效协同。要优化联合编组,吸收审计、财务、物资等各类人才,把纪检和巡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和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组建“联动人才库”,不断夯实监督力量的人才基础。
重中之重是成果运用增强威慑,形成“一起干”的机制。在“纪巡审”联动监督结果反馈方面,巡视报告与审计报告相互印证,共同勾勒出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图”与“经济运行图”,使得问题定性更准、责任界定更清,政治监督更有穿透力;纪检可以发挥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手段优势,对审计发现的“责任模糊”“拒不配合”等问题,及时介入突破,厘清责任链条,同时对审计移送线索的处理情况,适时反馈审计部门,形成监督闭环,确保纪律“带电”和法律“长牙”,让心存侥幸者知止生畏。“纪巡审”要推动成果运用贯通,就要规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明确联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甄别、分类、研判、流转、督办等程序;还要联合督促做实问题整改,形成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责任制清单,健全完善“三方联审”“联动整改评估”等工作机制。针对联动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可以采取制发纪检建议书、巡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和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将更多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长久之计是系统施治融合赋能,凝聚“一张网”的力量。巡审联动与纪审协同,并非简单的物理叠加,而是旨在产生深刻的化学反应,共同服务于净化政治生态、提升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一方面,要推动监督体系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如定期召开由党委牵头,纪检、巡视巡察、审计、法律合规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研判风险、部署任务、协调行动。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以“力量互助+信息互通+成果互享”三协同,提升联合监督能力。另一方面,不仅要就事论事“改问题”,更要举一反三“建机制”。由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将联动监督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台账,统筹谋划、一体整改。深挖“根源病灶”,完善内部管控、优化决策流程,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过这种系统施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内嵌到经营决策和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从而不断筑牢拒腐防变、行稳致远的堤坝。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持续深化巡审联动、纪审协同等有效机制,就是不断淬炼监督利器、提升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唯有坚持严字当头、全面发力、多措并举,才能有效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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