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系建设。修订《党委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法人治理制度体系,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明确经理层拟定建议方案-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最终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流程。
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出台《二级公司外部董事选聘与管理办法》,明确要优化外部董事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要拓展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外部董事人才库;要优化外部董事专业结构。外部董事中,既要有政治素质高、熟悉宏观政策、驾驭全局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也要有熟悉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国际化经营、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专业管理人员;要实现外部董事双向交流。选拔专职外部董事担任二级公司主要领导,实现专职外部董事和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加快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公司制订《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落实好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分类明确子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选聘权;要强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到每个经理层成员,根据岗位职责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突出“一人一岗、一人一表”;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要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实现经理层成员薪酬差异化;要规范子企业董事会授权,指导子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动态调整授权范围和额度,确保授权合规高效,实现授权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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