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的简称,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LPR机制创设于2013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在2013年7月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随后创设了LPR。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进一步深化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同年8月20日,首次发布改革后的新LPR。目前LPR的确定方式如下:
1.报价方式:由各报价行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即MLF,俗称“麻辣粉”)加点形成。
2.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3.报价银行: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2家城市商业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2家外资银行和2家民营银行共18家。
4.报价机制: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前,各报价行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并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于当日9时30分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LPR改革以来,金融机构贷款定价由之前按基准利率逐步转换为LPR,形成了“货币政策利率→银行间市场利率→实体信贷利率”的理想信贷利率传导渠道,利率传导效率明显提升,贷款利率不断下行。自2020年4月20日以来,1年期及5年期以上LPR分别稳定在3.85%和4.65%,较原基准利率分别降低50BP和25BP。
(铁建财务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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