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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彻底废除封建剥削制度的社会变革。新中国成立前,占全国面积1/3的老解放区实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党的七届三中全会讨论了新解放区土地制度改革问题。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从1950年冬季开始,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农村广泛展开。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到1952年底,中国大陆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全国有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包括新老解放区在内)无偿获得了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土地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迅速走向恢复和发展。
“三反”、“五反”运动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反对资产阶级腐蚀采取的重要举措。“三反”运动是指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三反”运动从性质上说,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掌全国政权后为保持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的廉洁而进行的斗争。运动中,中共中央抓住典型重大案件严加处理,曾先后任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张子善因堕落贪污,被判处死刑。“三反”运动清除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五反”运动是指1952年1月至10月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五反”运动有力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严重“五毒”行为,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实行民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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