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林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起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这不禁让人想起“8·12天津港爆炸事故”,这两起事故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灾难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国务院调查组对两起事故的调查报告,都认定是生产厂商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这充分反映了一些生产厂商缺乏系统思维,没有整体从系统上对安全生产的作业流程进行全面审视和管控,安全的堤坝没有筑牢。
加强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全方位全流程的防控机制、防范措施,把每个可能引发事故的生产细节都要进行仔细过滤,把一切可能影响人的安全、物的安全、系统安全的因素充分考虑到,这样才能把安全的堤坝修筑得密实坚固。这就好比修水库大坝,必须从勘探、设计、钻挖、浇筑等环节把各种危险因素充分考虑到,并且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实做细,坚决防止出现一丁点儿的渗水漏水现象,否则大坝结构不实,迟早将垮塌。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还必须拧紧防范安全隐患的阀门。从事故中不难看出,一些违法违规进行生产作业的不法生产商固然是导致灾难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但是有些监管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也是对安全阀门看护得不紧,把控得不严的表现,以致让事故这个“魔鬼”从阀门的缝隙溜出,导致灾难发生。
“亡羊补牢,犹未迟也”。对每一起安全事故我们不能仅仅惋惜生命的逝去,更应对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诊断分析,从中吸取教训,把安全保护措施的短板补齐,把安全保护的机制健全,设备不足的要及时配置,人员不足的要及时配备,制度不全的要及时完善。唯有如此,才能把安全系数做到最高、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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