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强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尤为如此。
廉洁风险防控是由企业各责任主体共同实施的排查、识别、评估和防范廉洁风险的管理过程。只有把廉洁风险源找准了,防范措施制定准了、落实到位了,廉洁风险防控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廉洁风险防控重在务实简便管用。
务实就需要企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企业各职能部门是业务监督的首道关卡,肩负着本部门“管”和“治”的职责,要按照“全不全”“行不行”“力不力”“新不新”“顺不顺”的“五问”标准,全面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将廉洁风险防控要求全面嵌入制度流程,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任务的廉洁风险防控提出针对性措施。
简便就是要方便易行、便于操作。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不仅成为家喻户晓的高频词汇、作风建设的金字招牌,更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靓丽名片。可以说,八项规定内容虽然不多,涉及的事项虽然细小,但它贴近实际、切中要害,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廉洁风险防控需要更多类似八项规定的举措,措施不在多,而在便于操作。
管用就是要能真正起到作用,发挥效力。开展廉洁风险防控的最终目的是运用,不能把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当作摆设,编制完了就束之高阁。要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积极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梳理,针对形势的变化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进行调整完善,把预防风险的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管控全过程,使廉洁风险防控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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