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晋亮
“过去,一提到加强监督,很多人第一反应这是纪委的事。现在,各业务部门都能主动站在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高度,针对负责的工作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做到自己先查、自己先改,让关口前移、阵地前置,使物资采购和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升。”谈起中铁十二局正大力实施的加强部门职能业务监管工作时,该集团设备物资部负责人感慨道。
时下,中铁十二局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监督”理念,正积极探索加强部门职能监督、完善纪委“监督的再监督”的方法途径,初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整合监督资源,在体制机制上打造“监督合力”。中铁十二局从完善职能部门监管制度体系入手,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是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局上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议事机构,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季一次的联席会。截至目前,中铁十二局已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对各部门强化分管领域规章制度执行、廉洁风险防控和问题线索排查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有的职能部门存在的监管不到位、有令不行、制度虚化等问题,中铁十二局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出台关于职能部门加强业务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职能部门是监督的第一道关口,要求其深入一线、重心下沉,主动履职、积极作为,重点针对业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纠偏导正,特别是发现问题线索后及时移交纪委,从而规范管理行为、构筑监督合力。
抓牢责任落实,在项目一线构筑“监督链条”。为扎实推进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在一线落实,中铁十二局党委频频出招,要求党工委、纪工委同步设置、同步运作,在施工一线全面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在党支部一级设置纪检监察专员。该专员由上一级党委批准、任命,受同级党工委(党支部)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同时,中铁十二局还探索在新上项目搭建纪检监督责任“链条式”工作体系,提前对项目部党政主管进行党风廉政约谈,明确其监督职责,就做好项目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项目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对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经常性的廉政警示,筑牢廉洁防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底,对一线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台账、培训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从源头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另外,中铁十二局还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部廉政监督“三项制度”》,发放《纪检组织工作手册》,开展经常性提醒警示,实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建议、问题线索向上级纪委报告等,确保基层履行监督责任有载体、有清单、有抓手、能落实。
坚持协同联动,在职责履行中强化“监督效力”。目前,中铁十二局机关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有了很大提高,从过去一提监督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到各部门主动对分管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强化监督的意识在生根、在发芽、在发挥实效。在该集团近期举行的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中,财务部成立7个组对所属28家二级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梳理出6方面39个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法律事务室牵头设备物资管理部、财务部和经济管理部,对2个工程指挥部开展了项目合同综合检查,严格规范项目合同管理,提高法务管理水平。办公室就印章管理风险进行了专项督查,通报了4类8个方面的问题,相应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规定、落实审批程序。该集团四公司制定出台劳务队伍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方式、招标程序,对37个项目251个劳务队伍进行规范化录用,实现了从“录用审批制”向“招投标制”的转变。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应深入理解‘管理本身就是监督’的内涵,守好监督第一道关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担负起业务领域‘管’和‘治’的责任,把业务监管挺起来、立起来,做到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规章制度、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在今年该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上,纪委书记黄卫远强调。
中铁十二局将不断总结经验、规范管理,持续加强和改进职能监督,切实提升监督的质量和实效,让职能监督、纪委再监督成为推进管党治党、管企治企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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