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广臣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这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国企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体现。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个别单位仍存在着决策程序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得力的问题,造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定程度的弱化、虚化和形式化。如何让“三重一大”更加“实”起来,对完善企业管理机制,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动议,走好决策“第一步”。什么问题该提交什么会议讨论决定,由谁提出,初步方案是什么样的?这些是决策的“第一步”,是动议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的第一步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涉及主体责任的归集、工作配合的关系等。科学充分及时的动议有助于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合规性,是“三重一大”正确运行的“第一道关口”。
程序,划好运行“边界线”。“三重一大”作为重要的决策制度,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执行的纪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为什么个别单位会出现“跑偏”呢?没有严格遵守程序是重要原因之一。任何制度如果没有遵循规范的程序来执行,都极有可能使依规治企流于形式,让集体讨论、决定成为“走过场”。要杜绝流于形式的“走过场”,就必须划好运行的“边界线”,对“三重一大”的决策内容、决策方式等程序性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对违反程序的决策,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保证决策全程始终在合规程序的轨道上。
执行,守好制度“硬杠杠”。制度具有天然的刚性属性,每一项要求都是“硬杠杠”,必须强力执行,要防止“变形”,不容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杜绝“选择性执行”“以己之利判断是非”现象的发生;要防止“缩水”,不容许“层层减力”“人为设档”,杜绝“避重就轻”“网开一面”现象的出现;要防止“出岔”,不容许“各自为政”“各弹各调”。各级领导、各部门必须统一认识、统一执行,形成合力,保证“硬杠杠”真正“硬”起来。
问责,建立违规惩处“责任链”。对“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还要注重做好对违规者的责任追究,建立党委、纪委,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形成联动化的监督、检查、审核和追责机制,切实推进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进程,从决策源头净化企业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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