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1月5日讯(通讯员覃国华 杨虎生)“没想到组织和领导还这么关心我,请放心,我一定知耻后勇,不背包袱,轻装上阵,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效益优良……”这是10月22日,中铁十八局纪委书记鲁小龙对集团公司内蒙古某工程项目部一位受处分的项目经理进行回访谈话时,该项目经理作出的表态。
该同志在项目后期建设过程中主动作为,厉行节约,严控成本,创造了可观经济效益,使项目成为公司的创效标杆项目。这也是中铁十八局党委、纪委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回访工作的一个典型案例。
为确保受处分人员正确对待自身过错,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防止一蹶不振、无心干事,出现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日前,中铁十八局党委、纪委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回访工作的办法(试行)》,要求所属单位党委、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通过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等措施,给受处分人员以更多耐心、细心和暖心,做好“治病救人”的后半篇文章。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是党纪条规的硬性要求。近年来,中铁十八局认真落实“抓早抓小”,集团纪委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严厉查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他们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回访教育等方式,帮助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再上征途。在回访教育中,该集团注重实地走访,将处分决定送达执行与首次回访教育相结合,在处分决定送达时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交心谈心,使其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向其所在党组织提出回访教育的相关要求,要求建立帮带制度,定期回告。在处分期内,由作出处分决定的纪检监察组织专门安排人员,深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通过召开一定范围的职工座谈会,了解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情况,并通过面对面谈话等形式,关心关爱受处分人员,激励其勇建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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