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东
“养儿不教如养驴,养女不教如养猪。”这话听来粗鄙,但蕴含其中的道理却颇耐人寻味。如果触类旁通,人的选用与教育就是同出一理。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在选人用人之后,如果撒手不管,不施之以道、促其以学,则失规逾矩的概率会大大增加。一些地方出现小官巨贪、窝案串案甚至塌方式腐败,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教育管理松、软、散。从这个角度看,没有育人,选人用人就失去了意义。
育人,基础是要选准人,因材施教。“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致治在得人,不专恃法。”“今所用人,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对于“德”“才”与选用人的关联,古人也作了很好的阐述:“夫才与德异,而世俗莫之能辨,通谓之贤,此其所以失人也……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可见,从选人用人至育人,都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既要听其言,亦要察其行;既要察其行之形,亦要察其行之实。对那些巧言令色、擅于投机变色、哗众取宠而不注重实效的行为,理当说“不”。特别是对其中长期专擅此道者,理当弃用;对其中可塑、可用者,则当着重以德而育之。
育人,关键是要多教育、强管理、严监督。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就是为了突出抓早抓小,以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目的。俗语云,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育人,就是要早教育、多教育,就是要抓管理、强管理,就是要真监督、严执纪。在现实中,有的好苗子也没能长成大树,有的还成为病树烂树的原因,就在于育人不到位。其中主要的,还是因为山头派系、亲亲疏疏、权力寻租等利益纠葛,在爱者易亲、恃宠而骄的环境下,党纪国法被排斥在潜规则之外,以致教育务虚、管理不力、监督缺位。如此,育人就只能处于放牧散养的状态。
育人,还要强化正向激励。人作为万物之灵,“用人之力而忘人之功,不可”。同样,“才微而任重,功薄而赏厚”,亦不可。荀子云:“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是以育人,要秉公持正,在当罚则罚的同时,更需当奖则奖。管理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正向激励不仅有利于消除负向激励的消极影响,还有利于提高组织绩效和个人的潜能。这也正是育人的目标之一。人,只有在赏罚中才能在十字路口、三岔路口更加理智地明辨方向、明晰是非、明白对错。如果赏罚不明、不公或缺失,无疑是为育人树起了一个错误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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