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近段时间以来,接连发生了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事故、内蒙古赤峰市宝马煤矿“12·3”特别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
这些事故充分反映出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暴露出相关企业在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次警醒我们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系统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清醒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安全工作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企业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但失去安全就不能实现发展;企业发展是硬道理,安全生产也是硬道理,但不顾安全的发展就没有道理。各级管理者都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对红线,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绝不能踩踏。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把安全生产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结合起来,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应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挥全员作用,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管控体系,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管领导要抓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一岗双责”。要不断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巡查、隐患排查、监督考核、提请问责等相关制度,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不讲情面,不打保护伞,确保安全责任落地。
年末岁尾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全系统各单位要按照中国铁建2016年第二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求,把安全大检查不断推向深入,防止走过场、走形式,以良好的安全形势,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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