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绥化11月26日讯(通讯员刘龙伟 王 慧)“根据项目部2014〔3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现对南直桥36.5米箱梁模板内模加工滞后、延误箱梁预制2天事件问责通报。”近日,在二十局集团二公司哈齐项目部企务公开栏上,项目领导公布对包括项目总工及相关技术人员在内的4人的处罚决定。
二公司哈齐项目位于高寒地区,每年有效工期只有其他地区的一半。为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他们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积极推行工作“问责制”。项目成立责任问责追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副组长问责追究,副组长负责对组员问责追究,组员负责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问责追究,直至追溯到直接责任人为止。
就在不久前,现场一名技术主管通过手机将工地需要的3立方米C20混凝土的短信发给肇东北拌和站站长。由于站长没有认真仔细阅读手机信息,把3立方米C20混凝土误看成3立方米C30混凝土,拌制好后发往了施工现场。针对违章,项目部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罚。

上一版



语音读报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