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11月12日讯(通讯员张 帆)如何才能让管理人员对项目亏损由“不愿亏”转变为“不敢亏”、“不能亏”?二十局集团三公司通过精心构建防亏治亏制度之“笼”,对项目亏损实行“零容忍”,从源头上做好防治项目亏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作为一个整合重组的工程公司,在成立之初,由于基础薄弱、管理粗放、项目承揽先天不足等原因,项目亏损一度成为企业管理的硬伤,困扰公司发展的同时也挫伤了全员的士气。
“只有对项目亏损‘零容忍’,才能重拾发展信心。”这是三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共识。三公司出台了8条“钢纪铁律”,明确指出:凡因管理原因造成亏损的,项目主管领导3年内不得担任同级同类职务,并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人力资源部根据审计情况进行责任界定、问责,制定亏损项目责任人处理方案。
三公司机关所有部门参与配合整治亏损项目,通过预警防控、过程参与、动态监控、帮扶引导、考核兑现、氛围营造等形式,全方位、无死角杜绝亏损;建立健全公司亏损项目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整治亏损项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有亏必查、有亏必审、实事求是、依审追责,形成不敢亏、不想亏、不能亏的管理氛围。
董事长、总经理任霄介绍,在认真落实上级要求的基础上,三公司还进一步强化了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环水保、上交款等要素管控,并采取有力措施,强推公正、阳光和透明管理,推动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仅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就制定出台了亏损项目审计、专项整治亏损项目、二次经营工作推进、债务风险防控、工程队建设推进5项方案,出台了亏损项目问责办法,使相关制度办法形成体系,把项目管理的跟踪承揽、过程控制、清收清欠等关键环节全部关进制度之“笼”,堵住效益流失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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