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温家宝总理6月14日向全社会发出“都来尊重、关心、爱护农民工”的指示和号召,是对广大农民工的爱护,也是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需要。
毋庸置疑,当前,农民工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这支新型劳动大军对于每年都要使用200万农民工的中国铁建,更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是企业发展的巨大财富,为企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在企业规模逐渐扩大的新形势下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按照温总理的指示精神,尊重、关心、爱护他们,充分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成为企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的生力军。
不可否认,在我国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得到较大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影响农民工积极性的消极因素:一是农民工对工作的稳定与否缺乏信心,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工作和学习中去。二是分配不公挫伤农民工的积极性。部分企业在对待农民工与全民合同工的收入及各种待遇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分配制度不合理,赏罚不分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三是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农民工的主人翁地位得不到提高,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时,忽略了对农民工建议的采纳,从而淡薄了农民工的参政议政和主人翁意识,工作热情逐渐减退。四是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一直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子女异地上学得不到与全民合同工或有户口子女同等的待遇。五是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和劳动保障得不到与全民合同工相同的待遇,也是制约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以上可以看出,影响农民工积极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各单位都或多或少出现过因劳资纠纷或受不到尊重等原因,导致农民工消极怠工而影响施工生产的教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化解影响农民工积极性的因素。
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激励必须要考虑人的需求,需要什么,给予什么激励,这样的激励才是真正有效的。员工激励,必须要考虑员工各种各样的需求,并有针对性地给予激励。而正确的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所在,正如美国哈佛大学的管理学教授詹姆斯所说,如果没有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发挥不过20%-30%,如果施以激励,一个人的能力则可以发挥到80%-90%。正确的激励可以更好地发挥员工的工作能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
员工积极性不是自发产生的,必须通过多种激励方式来实现。对农民工而言,可以根据他们的需求和特点,将激励分为物质激励、环境激励、成就激励、能力激励四种形式。
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和劳动保障,是最基本的物质激励手段,农民工如果没有最起码的物质保障,那么调动其积极性就成为一句空话。企业在认真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的过程中,要打破平均主义格局,按其岗位差别、责任轻重、技能高低、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在各种福利(包括年休、探亲、事假、病假)和劳动保护上,要缩小农民工与全民合同工的待遇差距,让农民工享受和全民合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待遇,让他们感到老来无忧和企业对他们的关怀,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后,才能更大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环境激励即单位良好的规章制度,和谐、积极的文化氛围以及优越的工作环境等。
成就激励是指组织激励、榜样激励、目标激励、绩效激励等,以满足农民工心理上的需求。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要予以表扬、记功、授予称号、晋级晋职,从而增强农民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农民工群体真正受到尊重、关心和理解就会激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在工作中才能忘我而勤奋地工作。
能力激励就是给农民工提供培训、参观、学习和深造的机会,以及提供适合其自身发展的工作岗位等,以满足农民工发展自己能力的需求。加大农民工的科学文化、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整体综合素质,并让农民工积极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培养农民工的主人翁意识,强化农民工的主人翁地位,才能使他们与企业保持相同的价值取向,才能真正使他们有归属感。
只有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关于尊重、关心、爱护农民工的指示精神,利用各种激励政策暖人心,留人心,才能使农民工安心本职工作,激发农民工的爱企热情,才能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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