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6月15日讯(特约通讯员邓 华 陈明星 孙克婷)十七局集团三公司联系实际,把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到企业生存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避了企业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促进了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领先发展。
在三公司历史上,曾发生过数起因劳务纠纷引发的经济诉讼案件,也曾发生过4家法院同一天封公司账户的事情。在教训面前,三公司领导深刻认识到规避风险对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并重点从影响企业安全发展方面加强防范,以确保企业在复杂的环境中实现平安前行。
严控法律风险。早在5年前,三公司就成立了法律事务部,还于去年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和调解处理法律纠纷等方面工作。为提升法律意识,进一步规避法律风险,他们在强化教育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诉讼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发生诉讼案件的项目主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和经济上的双重处罚。这些措施的实施,提升了各级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有效遏制了诉讼案件的重复发生。
严控合同风险。一方面,三公司联系实际,对公司原有的劳务承包、设备租赁合同样本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使其既有利于企业利益,又符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对合同审查、授权签订、履约兑现等环节的监督控制,认真履行承办人具体负责、部门分工审查、领导最终签批的合同签订程序,杜绝了签约不规范等现象,避免了“后遗症”。
严控财务风险。他们按照“统筹兼顾、量入计出、留有余地、效益优先”的财务管理要求,编制好财务预算,健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考核制度,硬化预算约束和财务监督,严格控制计划外开支和非赢利性开支。与此同时,他们对农民工工资实行打卡发放,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对计量严重滞后的项目,由总会计师牵头,督促与施工队签订结算协议,做到在建项目完工一个结算一个。在此基础上,他们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建立完善资产损失防范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有效规避了企业经济风险。
严控安全质量风险。三公司始终把安全质量当做大事来抓,自上而下建立起安全质量自控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坚持安全交底与技术交底同步,坚持实行“可追溯”制度,加大对事故隐患事前排查责任的追究和问责力度,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严格“失信”行为责任追究,落实“一票否决”和事故处罚纪律,通过这些措施,基本达到了安全零事故、质量零缺陷。
严控信誉风险。三公司领导认为,信誉是一种投资,也是无限的财富。为此,他们坚持干项目就是做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切实抓好现场管理,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失信”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实行社会效益专项奖罚制度,对在业主阶段性评比和年度综合评比中获得较好名次的分别给予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一定数额的奖励,凡发生被业主通报批评、召见法人代表等“失信”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由于措施得力,避免了失信行为,拓展了社会信誉。
三公司严格风险控制,企业抗风险能力大为提升。近两年,虽然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各种风险不断加剧,但他们勇于应对,超前防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企业呈现出安全发展、和谐发展、领先发展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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