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 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时发表的讲话中,对新一届国家机构工作人员,提出了“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法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清政廉洁。在坚持清政廉洁问题上,胡主席提出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的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干干净净,是我们平常对环境、对卫生方面的要求,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讲,做到干干净净是最起码的标准。从小孩子的时候起,家长就把自己的孩子打扮得干干净净;长大了更不用说,自己就要打扮得干干净净;参加工作了,每天干干净净上班,干干净净回家是最简单、最正常不过的事。现在,胡主席把“干干净净”提到为国家为人民工作的高度,这就不光是个个人卫生方面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执政党的党风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作风问题,关系到反腐倡廉问题。胡主席这里讲的“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用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干净地干事。这既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要求,更是对于广大老百姓的郑重承诺,也表明了党与腐败的水火不相容,再次体现了党对国家事业、人民事业的高度责任感,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亲民爱民的政府形象。
可见,做到干干净净地干事,绝不是一件小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做到“干干净净”真还是一个不低的标准。你看在这次人代会上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工作报告中就提到,五年来,高检立案侦察的省部级干部35人,厅局级干部930人;五年来,商业贿赂案件19963件,涉案金额34.2亿元。2003年到2006年,中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67505人,平均每月1800多名官员因腐败问题进监狱,其中“一把手”占较大比重。2006年,京津沪都有高官落马,陈良宇、郑筱萸、杜世成、邱晓华等这些显赫一时的大人物,都因不干净而成了阶下囚。另据权威材料统计,20世纪80年代,全国省部级干部每年职务犯罪受法律制裁者只有2人,犯罪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90年代上升到每年15人;2000年到2007年,上升到每年70人以上,犯罪金额从几十万到几千万。可见,越是经济发展,越是形势好转,要做到干干净净越难;越是官位升高,越是权力加大,做到干干净净就更难。
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一是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缺位。没有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这已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最普通的道理。但在我们的民主进程中,确实见不到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全凭“一把手”的觉悟和素质。这对于那些根红苗壮,心存魏阙的干部还好办,碰到那些像陈良宇、郑筱萸之流,他们“一朝权在手,便把钱来贪”,只能等中央来管了。二是有些决策不民主,不阳光,旮旯里留了垃圾,加上一些官员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不好好“洗手洗脸”,所以,就很难整干净,也很难干好事。要真正做到“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完成中央的重托,赢得人民的信任,当然离不开官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和不断地教育学习,离不开制度机制、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只有真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政府在人民的监督下工作,才会让官员变得“干干净净”。
但愿我们的公仆能够天天“洗手洗脸”,不但要做到“干干净净”,还要做到“五官端正”,即手不黑,腿不懒,耳不偏,嘴不贪,眼不馋,清清爽爽做人,兢兢业业工作,不辜负胡主席的期望,不辜负老百姓的期待。诚如是,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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