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聚焦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在完善公司治理中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董事会建设。”日前召开的中国铁建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会进一步释放出深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中国铁建始终把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作为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指导原则,修订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司治理体系四梁八柱。但不容忽视的是,对照年初目标,主要量化指标完成仍有差距,工作力度仍需加强,必须抓住关键,补齐短板,动真碰硬,全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取得新突破。
要持续深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功能定位、权责关系都有相应的制度加以规范,权责边界清晰。然而党委会前置研究“芝麻绿豆”事项还时有发生,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形成意见等同前置决定还不同程度存在,董事会核心职责“失焦”现象并不少见。其实,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董事会、经理层职权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法人治理制度体系中都有明确规定,要学深吃透制度文件精神,明晰内涵要义,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水平,确保决策政治方向不偏、战略导向准确。在此基础上,要及时评估前置事项清单的运行效果,更加注重实质性把关,更加注重分层分类,更加注重动态优化,推动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更加精准,逐步使清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的实质性转变。通过党委会精准前置研究和董事会功能定位优化,更好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执行能力。
要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质量,以高质量董事会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新修订了《二级公司外部董事选聘与管理办法》,董事会应建范围内52户子企业均已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但在运行中还存在部分外部董事专业知识技能与所在单位不匹配,决策流程不够规范,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要健全选聘机制,突出专业能力,不断优化外部董事专业结构,“让对的人上车”,外部董事选聘、培养标准要明确具体,根据任职企业差异化反映履职所需能力素质,避免泛泛而谈,持续加大专职外部董事和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双向交流力度。要加强外部董事的履职支撑和考核评价,严格末位淘汰,合理拉开薪酬差距,以市场化考核机制促进外部董事履职效能提升。要强化外部董事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持续深入规范外部董事参与决策的保障机制,支持外部董事提前介入重大或复杂敏感的决策事项,实现董事会与其他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要加快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长期以来,由于子企业经理层是上级单位任命,子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行权存在顾虑,约束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今年印发的《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子企业董事会职权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要着力落实子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考核权,但因思维惯性,部分子企业董事会还是束手束脚。要进一步强化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到每个经理层成员,根据岗位职责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突出“一人一岗、一人一表”。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实现经理层成员薪酬差异化,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要规范子企业董事会授权,指导子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动态调整授权范围和额度,确保授权合规高效,实现授权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使得子企业董事会作用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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