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0日讯(通讯员汪 洋 张廷东)“这是在巡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所属单位审计监督效果不明显、落实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清单,按照职能分工,现移交你部门办理,请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督办和监管责任。”近日,中铁二十二局党委在巡察反馈后,向集团总部审计监事部移交了1份《关于常规巡察发现有关审计问题的函》。
为进一步抓好抓实巡察整改,该集团党委探索实现巡察“双移交”工作机制,即在向被巡察党委反馈的同时,也向集团总部业务部门移交相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部门的督办责任和业务监管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促检查。
“‘双移交’机制改变了以往只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反馈问题,只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整改的点对点模式。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是被巡察单位党委,集团总部各部门是验收部门,整改是否到位,要经集团总部相关业务部门‘验收’,通过‘双移交’,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能够进一步压实。”该集团纪委书记李强表示。
为进一步落实“双移交”机制,该集团党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委巡察机构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规范巡察机构设置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明确了情况通报机制、人员选派机制、期间沟通协调机制、成果运用协作机制、整改监督机制等5个环节的具体内容,逐步实现巡察监督与各职能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打造出企业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的闭环管理模式。
2021年,该集团在“违规挂靠”问题专项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对所属4家子公司进行了常规巡察,累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各类问题245项,向集团总部相关业务部门移交了22条问题函,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