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各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文件,重塑了地方政府投融资新逻辑,指明了政信业务新方向和项目融资的评审准则。政信类业务能否合规进行市场化融资,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考虑。
首先,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判断投资资金来源和投资行为边界。第二,区分隐性债务和市场化融资。中办国办要求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鼓励依法依规市场化融资。第三,规划设计有经营收入的项目。中办国办要求对于实行企业化经营且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金融机构可在不新增隐债前提下给予融资支持;收益兼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经营性专项收入,且偿还专项债后仍有剩余专项收入的重大项目,可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向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也就是说,项目经营性收入的多少决定了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融资规模。第四,城投和投资平台主动转型为企业化管理,才能开展市场化融资。第五,政府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有直接投资和注入资本金两种方式。直接投资由预算安排资金,是非经营性项目,无法开展市场化融资,只能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才能开展市场化融资。第六,不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来源,要以土地的最终产出来规划项目并开展融资。土地出让金是政府的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作为项目融资偿还来源,如违反了国家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容易形成政府隐性债务。房地产、旧改棚改、城市更新、片区园区开发等类型的项目都涉及土地问题,能否通过金融机构合规融到资金,关键在于项目是否产生市场化的持续经营收入,并以此作为还款来源。铁建财务成立以来,累计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开发贷等各类贷款近4000亿元,为中国铁建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金融力量。
(铁建财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