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2日讯(通讯员王予宸)今年以来,中铁物资集团将依法治企融入企业管理过程,持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运用法律武器最大限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规避损失,为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从“顶层设计”入手,围绕企业法律制度体系建设,该集团通过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以及审计、风险检查等自查手段,建立健全包括《非诚信合作方风险警示管理办法》《大宗物资业务风险代理清欠暂行办法》在内的12项法律规章制度,并不断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办法,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同时,他们认真贯彻中国铁建“一没五不”的法治理念,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在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前,充分听取法务人员的法律意见,真正做到“决策不违法、违法不决策”。
该集团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积极推动法律工作与经营工作深度融合。他们全面落实“4+1”法律审核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授权委托书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并通过严格客商准入审批,定期更新发布《非诚信方合作方警示名录》,开展后评估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全流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筑牢风险“防火墙”。
此外,他们还聚焦企业法治队伍建设和法治文化培育,进一步规范法务部门设置,选优配强法务工作人员,在集团内部牢固树立“遵法干事”的行为准则,推动营造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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