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2月23日讯(记者徐云华 通讯员俞文喜)日前,中铁十一局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企检共建活动启动。双方将在中铁十一局桥梁公司设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点,共同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此前,该集团已有400多个在建项目与铁检机关或驻地检察机关建立了企检共建关系。
近年来,针对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廉洁风险不断加大的实际,中铁十一局出台了《企检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意见》,并先后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同时通过和当地检察机关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体系,在职务犯罪线索移交、办案协作及案件通报制度等方面密切合作,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的“强气压”,较好地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
为切实提升全集团企检共建水平,该集团继与武汉市检察院建立企检共建关系后,去年底又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建立了企检共建工作机制,畅通了全方位、多层次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渠道,进一步丰富了企检共建工作内涵。
该集团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去年以来,先后邀请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河北省兴隆县检察院等单位的近20名检察官送法进企,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治教育。此外,他们还创新共建形式,选送两名同志到武汉市检察院和襄阳市检察院任人民监督员,并在全集团局处两级选聘12名预防联络员,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建立工作关系,在企业和检察院之间搭建了一条更为通畅的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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