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成
古语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在施工企业中,也有些管理者习惯把安全和效益看做一对矛盾体,认为一板一眼按照安全规范去施工,会影响其进度和效益。但殊不知,唯有安全常在,创效才有保障,实际管理中我们一定要统筹好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如果一个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伤亡要赔偿,工期要滞后,职工情绪要波动,企业信誉要受损……这些都会给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从历年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发生事故的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少则几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往深了看,因为安全事故造成的品牌信誉损失,没法用确切的金钱来衡量。安全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既直接,又重大。因此,统筹好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统筹好安全和效益,必须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很多单位在施工中往往为了蝇头小利,没有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流程施工,违规缩减工序,犯一些取小舍大的错误。例如根据隧道安全步距规定,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一、二级围岩不超过200米,三级围岩不超过120米,四级围岩不超过90米,五级围岩以上不超过70米。但施工中,就有施工班组往往为了追求掘进速度,不按规定跟进二衬施工,成为造成隧道塌方的主要隐患。
统筹好安全和效益,必须处理好工期的均衡关系。很多安全事故都是在抢工期间发生的。既然要“抢”,肯定要缩短施工周期,难免会出现工序衔接不到位、昼夜连续施工等情况,安全隐患的几率无疑会大大增加。为了避免因抢工期而失去安全,需要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一定要均衡好工期,不要拖到最后期限再去抢,再去突击。

上一版



语音读报
放大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