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伟民
“正衣冠”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之一,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加强自我约束,端正行为,自觉正一正党性修养,防范“衣冠不正”之弊。
身正才能“衣冠正”,身不正只因心不正。个别“衣冠不正”的党员干部,之所以会漠视人民群众利益,罔顾人民群众呼声,以“孤家寡人”自居,“官样”十足,甚至是肆意妄为,无法无天,在于其心术不正,为官一任,不想着如何造福一方,而是满脑子“升官发财”。故“正衣冠”当先正心。
正一正功利心,常怀对职工群众的 “感恩之心”。位子是职工群众给予的,权力也是职工群众赋予的。企业领导干部应牢记为员工服务的宗旨,不仅要放得下架子,做一个“亲民”的干部,对职工群众生活工作状况、现实困难做到心中有数,而且要扑得下身子,做一个“实干”的干部,经常性地深入到基层一线,扑下身子去抓去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正一正仕途心,常怀对企业的“赤胆忠心”。领导干部,应该把主要的精力和能力放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上,不能只把目光盯在位子上,更不能花大心思在升迁和提干上。
正一正贪欲心,常怀“律己之心”和对法纪的“敬畏之心”。作为党员干部,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巧取豪夺,应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从思想上建立起坚固的反腐防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心正,境界自高、胸怀自宽,杂念自无、贪欲自灭,从而言正、行正、衣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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