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宇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矿山井下安全生产工作,十九局集团矿业公司新疆蒙库铁矿和且末铁矿都强调矿领导每日必须下井,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笔者由此产生了一些联想。
中国历史上最好的将军,未必是力气最大或最能打的,却一定是身先士卒的。如果连这点“骑士精神”都没有,别说当将军,做个普通士兵都未必够格。
领导下井带班,就是把企业管理者与井下作业工人的生命摆在同一位置,矿井的安全投入在管理者的思维中,将不再是“能省则省”的环节,而是与自己生命安全休戚相关的重要因素,这就是制度设计对于“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的顺应和借用之妙。也有人认为,领导带头下井不仅有安定人心的作用,也可以防止矿山的领导由于脱离一线工人而滋生官僚主义。
从法理上而言,制度的设计就是将法律设计成栅栏来防止权力的滥用。所以没有必要将“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视为对领导的一种不信任,因为在法律的设计中,所有的权力者都被假定为可能滥用权力,法律防范的是最坏的可能,而道德感则鼓励了人性的光辉。
同样,我们相信在矿山的领导中,也许存在着将矿工视同自己子侄的有道德、有良知的人。但是,从制度安排层面而言,我们宁愿用法律的绳索防止人性的贪婪和权力的滥用,而不是将工人兄弟的性命和他们家人的幸福,寄托在物欲时代很容易迷失的良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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