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侯桂珍 记者边均安)近日,十七局集团纪委对两名存在轻微违纪行为、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进行了“廉洁约谈”;与部分所属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梳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是该集团党委通过“廉洁约谈”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免疫力”的一项新举措。
廉洁约谈分为日常廉洁约谈、警示廉洁约谈、诫勉廉洁约谈、任前廉洁约谈等,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与任职谈话、免职谈话、信访谈话一并进行。约谈时,建立相关档案,详细记录约谈情况,约谈记录存入个人廉洁档案,并作为对干部考核评价的依据。
廉洁约谈采取请进来谈、走下去谈、座谈交流等方式。一般情况下,集团纪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实行分层谈话、分级负责;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约谈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主动约谈的,按约谈对象要求安排约谈。
该集团纪委书记张学安表示:“廉洁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呼声建议,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问题,教育、帮助和提醒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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