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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道建筑报
中国铁道建筑报 2010年06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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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农民工︐全面加强“五同”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指示精神系列评论之一

本报评论员

《 中国铁道建筑报 》( 2010年06月22日   1 版)

    本报评论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看望中国铁建十四局集团北京地铁6号线平安里站的广大职工时,对中国铁建加强农民工管理,实行农民工与企业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管理的“五同”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并号召“全社会都要尊重、关心、爱护农民工,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年轻农民工”。

    然而,看似简单的“五同”,却印刻着深刻的社会动因和文明发展的标示。

    尊重农民工,全面推行“五同”管理,加强“五同”建设,必须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众所周知,在人格化资本仍处于主体地位的社会组织里,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作为被资本所雇佣的雇员,成为企业的客体。在这样的企业里,员工只是一种会说话、能赚钱的工具。这就必然导致“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马克思语)。

    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主体地位逐步在社会整体上得到充分确认,人性的尊严在社会理念中获得无比崇高的地位,企业的目的再也不是单纯地创造利润,而是成为人们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组织体系,从而使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能够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

    由此不难看出,加强“五同”建设,其根本就在于把农民工当“人”看,而不是“创造利润的工具”,真正在思想观念体系上确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尊重农民工,全面加强“五同”建设,必须转变“大包式”用工模式,建立一体化的架子队体系。

    工程队、架子队与包工队相比,区别在于队伍成分的不同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包工队是由农民工组成的,一般由包工头管理,项目部对包工队是采取“大包”式管理,即间接式管理,而架子队既有内部职工也有农民工,是两种身份员工的融合体。要使架子队真正成为企业的“嫡系”部队,必须实现内部职工与外部劳务的无缝对接,坚持对农民工“人格上尊重、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障、荣誉上分享”的原则,实施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管理的无缝对接的组织体系,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激发农民工的积极性,增强农民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主人翁责任感。

    尊重农民工,全面加强“五同”建设,必须建立一视同仁、同舟共济的文化体系。

    过去,我们习惯上把农民工队伍称为包工队或劳务队,把农民工队负责人称为“老板”,把企业员工称为内部职工。在与农民工的劳务关系上,一般都理解为就是一种单纯的合同关系。对项目部来说是“干活,给钱”;对农民工来说是“给钱,干活”。项目部关注的是工程任务、进度质量;农民工关注的是工资收入。这种冷冰冰的单纯的合同关系,无论在职工与农民工的观念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形成了深深的烙印和鸿沟。这种结构形态最直接的“化学反应”,就是导致雇佣观念的产生,劳务纠纷不断发生,农民工始终无法与企业融为一体。

    毫无疑问,作为一个企业,目前还无力从制度上改变“二元结构”形态,但可以在思维观念上树立“关心农民工就是关心企业”理念、“职工与农民工同为企业主人”的理念、“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的理念,关心农民工,善待农民工,确立农民工的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关注农民工的正当要求,增强农民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企业的凝聚力。

    全面加强“五同”建设,不只是一种管理方式的转变,更重要的是企业文化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其根本目的是通过“五同”建设,使企业的价值理念植根于每一个员工心灵深处;通过浓郁的文化氛围,使农民工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和主人的价值地位,促使农民工与企业形成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打牢同舟共济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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