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荣文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富士康连续发生的多起自杀事件,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俗话说:“自古艰难唯一死。”这些富士康职工选择这条最“艰难”之路,肯定有其迫不得已的悲伤和痛楚,也不可否认背后还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其中包括:迟暮的代工生产方式与90后新生代的观念冲突;资本主义初期“铁血”式管理模式与现代文明的冲突;群众利益保障机制不健全、诉求渠道不通畅与当代青年自主开放追求的冲突。当然,不可否认,其中也有某些新生代的理想信仰缺失、社会责任感匮乏的主观原因。
记得小时候,父亲曾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说一高僧救回一位投水轻生者。那人悠悠转醒后,对这位高僧说:“谢谢大师救了我,但你救了我的命,却救不了我的心,你不可能为所有的江河、水井加盖,我已下定决心不想活了。就是今天不死,明天我还是要去了结的;就是不死在这条河里,我还会死在另外一条河里。”
高僧叹了口气说:“我确实制止不了你必死的决心,可是我想问问你,你的债都还清了吗?”
那人感到很奇怪:“我虽然不是富甲一方,但温饱尚可,并不曾欠债。”
高僧语重心长地说:“你的生命来自你的父母,便欠下了父母的债;你吃、穿、用来自天地山川,便欠下了天地的债;你的知识和智慧来自先生学堂,便欠下了学堂和先生的债。人这一辈子欠下的诸如此类的债真是太多了,你都偿还了吗?”
那人惶然地说:“如此说来,我确实欠下了不少的债。可我并不知道如何才能偿还?”
高僧笑一笑:“这有何难?只有四字就足够了。”
那人迷惑了,口里说:“请大师指点。”高僧又是轻轻一笑说:“‘珍惜人生’四字而已。”
那人沉思了一会儿,朝高僧拜了几拜,转身出了寺门,精神抖擞地走了。
高僧所说的“债”,实际上指的是一种“责任”。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既享有“人该有之”而且“人皆有之”的 “天赋人权”,也就是卢梭所说:“自由乃是他们以人的资格从自然中所获得的赐予物。”其核心在于“把人当人”,而不是当禽兽对待,从而尊重人的人格尊严与自由,珍惜人的生命与健康,确保人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人也要承担相对应的社会责任。比如,对父母要承担赡养责任,对子女要承担抚养责任,对家庭要承担爱护责任,对爱情要承担维系责任,对他人要承担帮助责任,对社会要承担奉献责任,对人类要承担再生产责任等等。惟其如此,家庭才能和睦,爱情才能永恒,社会才能稳定发展,人类才能延续。人们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责任是基于人类的自然本性和社会性客观历史地形成的,是人类的自然特权。选择跳楼自杀,既是对自己生命权的放弃,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责任的放弃,实际上是一种“赖债行为”。你可以一跳了之,但你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是无牵无挂地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你是带着一身“债”走的,你给家庭、父母、妻儿、社会带来的痛楚,永远都是无法弥补的,你就是到了九泉之下,也不会心安的。
事实说明,人们安心的努力正遭遇各个方向的拉扯,即使已经认识到人的生命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但已经抛到九霄云外的理想信仰,让他们对未来感到一片渺茫,即便他们解开捆绑的带子,却发现那带子下面坠着沉重的包袱,里面装着收入分配的拉大、社会保障的欠缺、人际关系的冷漠、不堪重负的加班加点……
现实种种,让“心安何处”叩问社会底层的中国人,嗡然震颤着每一颗渴望幸福的灵魂。
但这一切都不是选择跳楼的最终理由,因为,你的人生“债”还没有还,你没有权力这么匆匆离去。请你还完债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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