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丽华
目前,中国铁建系统各项目部的党(工)委书记都在忙碌着与驻地的检察机关联系,签订“企检共建”协议。
“企检共建”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借力检察机关,大力推进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项目与当地检察机关建立预防工作机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和项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互相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安全生产、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企业重点工作,抓好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有效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协调配合,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发生,达到遏制职务犯罪的目的,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企检共建”在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强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在检察机关的支持帮助下,采取上法制课、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职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观看典型案例录像、现场参观服刑场所、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旁听案件审理过程等,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举办反腐败斗争专题图片展览,建立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专栏,做到廉洁从业制度上墙、进工地。生动、深刻、有效的警示教育活动,为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促进防止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效。“企检共建”利于 “一控三监督一保证”和实现“三个安全”。即控制造价,监督进度、质量、安全,保证廉洁从业不出问题,实现企业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各项目通过主动与当地检察机关协商建立联合会商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案件协查整改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能够形成一套与预防职务犯罪要求相适应的创新性措施,能够促进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较之企业传统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手段来说,“企检共建”能够更生动、更直观地震慑各类“掌权人”的心灵!企业以此为契机,把“企检共建”的领域扩大到大宗物资设备的招标采购、劳务队伍的选聘、验工计价资金拨付、集体会签等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从源头上预控和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同时,如果大力推行企务公开、关键岗位人员定期交流、述职等“阳光工程”,何愁不能挥舞“反腐利剑”斩除各类“家贼”!
“企检共建”好处多多,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单位:十九局集团电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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